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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2021年夏季安全工作第一次预警通知

2021年05月14日 16:01:09 访问量:453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局属学校:

随着夏季到来,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进入多发、高发期,安全事故隐患增多。为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和幼儿生命安全,现就做好夏季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夏季安全教育。全市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要根据夏季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做好夏季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实训有关要求。要着重普及地震、暴雨、山洪、泥石流、雷击等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知识,重点加强防溺水、防火灾、防意外伤害、防暴力侵害等安全教育,常态化落实好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能力。

二、主动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公安、安监、建设、水利、通讯等部门关注学生生命安全,建立预防溺水工作联动机制,排查学生上下学路边水域安全隐患,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与监管。学校要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求。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在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三、常态化防范校园火灾事故。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预防火灾意识,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电源配电板、电源电路、开关、插座、电器设备等安全情况;灭火器、消防栓水带、安全报警设备维护保养情况;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保管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有无违规用电、用火等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四、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公安交管等部门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加强对校车行驶路线的维修养护,严禁非法营运学生车辆和车辆超载、超速等现象,确保车况良好、驾驶员合格、路段安全、行驶合法。学校要教育和提醒中小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乘车、文明骑车、文明步行。要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不为孩子选乘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共同维护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安全。师生集体出行,严禁租用和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如需统一乘车乘船,必须具备相应的营运资质,并通过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五、加强校舍维护和安全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在夏季汛期到来之前对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宿舍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六、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一要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门卫、值班、巡逻工作,严防校外无关人员闯入校园。要结合“两考”加强学生重点人群教育和管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二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学校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普查,市教育局将对区市县、先导区学校安全工作抽查。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三要根据恶劣天气的影响程度,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恶劣天气及其次生、衍生的灾害造成的损失。四要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落实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并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处置。

七、持续做好防汛防台应急准备。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大连市教育局412日下发的《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加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学校人员转移避险和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全面自查、重点排查的要求,积极落实本区域、本单位夏季强降雨期间山丘区学校人员转移避险和防汛防台责任制,完善强降雨期间山丘区学校人员转移避险和防汛防台预案,构建强降雨期间山丘区学校人员转移避险和防汛防台工作长效机制。

                                                              大连市教育局

                                                              2021513

编辑:姜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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